省级媒体看颍州:“微”字着手 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
2017-02-09 00:00:00作者:安徽省纪检监察网

规范“微权”、管好“微官”、严查“微腐”。2016年,阜阳市颍州区纪委按照“减存量、遏增量”的要求,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特点,重点围绕农村基层“七站八所”负责人和村居社区干部群体,积极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剑指基层“微腐败”,取得显著成效。

扎紧笼子,规范“微权”。梳理出村级权力清单8类40条,通过印制宣传书和设计漫画在社区粉刷上墙的方式进行宣传,赢得群众支持。积极推行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,一年来共清理出“三资”账务9360条,补登固定资产624笔,通过网络公开财务票据涉及金额3240万元,追回清退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36.9万元,处理相关人员16人。同时,进一步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,配套出台《颍州区村(居、社区)干部廉洁风险保证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颍州区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(试行)》等系列制度,强化村居社区“两委”干部廉洁自律意识。

警示教育,管好“微官”。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,一方面开展了“八项廉政主题活动”,加强日常教育,连续开展三届“十大廉政勤政模范人物”和“十大廉政勤政村干部”评选活动,并组织受表彰人员进行巡回演讲,形成崇廉尚廉、勤政廉政的良好风气,另一方面强化反面警示,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活动,“零距离”接受警示教育,先后组织乡镇“七站八所”负责人和村居社区干部560人次到市级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,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。

挺纪在前,严查“微腐”。区纪委不断将从严治党触角向基层延伸,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把教育、卫生、土地、民政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,将基层站长、所长、校长、院长、村长(书记、主任)等有关人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,剑指基层“微腐败”一年来,该区在乡镇“七所八站”、中小学校、卫生院、村居(社区)范围内立案270件,给予党政纪处分200人,移送司法机关12人。

上一页:阜阳日报:今年颍州区计划完成城建项目超200个.. 下一页:颍州晚报:节后,城区首场农民工招聘会开锣..